职是,当记者跑出一条极具争议X的新闻後,报社为了保护记者,或是记者本身不愿意挂名,那该则新闻就会改署名「地方中心」或是「突发中心」,或是只押「综合报导」;而老派一点的媒T,像我待的《东海岸日报》,就会使用很老派的「本报讯」,来刊登该则新闻报导。
所以,我想了一想,觉得「包真晨」这个名字,不太可能是笔名。
因为程毓梅的命案,站在记者的角度,是一件没有炒作空间的的社会案件,顶多只有一、两天的版面寿命,里头没有知名人士,记者在报导这起案件时,理应不用担心会遭被报导的对象秋後算帐,因此「包真晨」这位记者,应该没有使用笔名的必要X。
再者,这起新闻很明显也不是记者跑出来的新闻,而是警方破案後,先统一发给记者公关新闻稿,然後再由记者们去各凭本事,以公关新闻稿为底本,去问出自己所需要的报导资讯。换言之,这并不是独家新闻,而是本来就准备要曝光的新闻,记者根本就不用担心挂上名字後会出事。
所以,我认为撰写这则新闻的「包真晨」,应该不是笔名。
那为什麽除了程毓梅命案的新闻之外,「包真晨」这名记者再也没有发过任何一条新闻稿呢?照情况来看,也不可能是以稿计费的特派记者,因为国内的社会线不可能用特派记者。
想着想着,我心头蓦地一惊——黎开山似乎正在把话题岔开,我所质疑的真相似乎模糊了。
心底一阵警戒,於是我立刻把焦点拉回。
「可是这和程毓梅的命案有什麽关系?」
不管包真晨这个记者怎麽样,他都只是在程毓梅命案发生後进行新闻报导,可是我想知道的,是整起程毓梅命案的真相,也就是新闻发生前的事实。
「当然有关系。」黎开山末端分岔的眉毛一扬,语锋一转,恨恨地说:「因为程毓梅出事之後,这个包真晨是第一位找上我的记者。警方原本给的公关新闻稿里,并没有提到我,可是这个包真晨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消息,知道程毓梅找过我,於是包真晨就跑来找我,他直接向我勒索三百万元,如果不给,他就准备要用新闻来修理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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