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我把手机放到茶几上,在黎开山和乔伊的注视之下,点开《神州时报》的网站,在搜索栏输入「包真晨」三个字——只要这个人是在《神州时报》跑过线的记者,那网站上一定会有他发过的新闻。
没有想到,除了这则关於程毓梅命案的新闻报导之外,《神州时报》再也没有其他一则关於「包真晨」的搜索结果。
我一愣,心念一转,也许这位叫包真晨的记者,在这则新闻发生,跳槽到别家媒T了。
於是我立刻改点的搜寻引擎,输入「包真晨」三个字,进行人r0U搜索。
我心想,无论这个叫「包真晨」的记者离开《神州时报》之後,去了哪家媒T;或是进入《神州时报》之前,待过哪家媒应该都能搜寻到关於「包真晨」三个字蛛丝马迹。
然而,一样只有那一则关於程毓梅命案的《神州时报》新闻报导。
除此之外,再也没有任何一条关於「包真晨」这名记者的搜索结果。
我惊讶地看着手机,抬起头,却见黎开山的脸上,挂着「你现在做的这些动作,我都已经试过了」的表情。
彷佛这位叫「包真晨」的记者,只存在於程毓梅命案发生後,新闻报导露出的那一阵子短暂时间。
「难道是笔名吗?」我疑惑地想。确实有些记者会使用笔名,但通常记者会这麽做的原因,就是该报导背後牵扯的层面实在太大太广,记者为了避免惹麻烦,才会在撰稿後选择用笔名,让被报导的对象找不到人算帐。
可是这种作法只是聊胜於无,盖因被报导的对象若本身极有势力,只要透过管道,用问的也能问出是谁写的,小小的笔名根本保护不了想要隐匿的记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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