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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夜晚的酒吧里灯红酒绿,头顶的彩灯转着圈地闪光,音乐震得人耳朵疼,时不时掺杂几句dj的鬼吼鬼叫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开了瓶酒给自己满上,一饮而尽,然后戳了戳坐在我旁边的王祥:“想到办法了吗,我真不想去上这个破班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二货怀里搂着个身上没几片布的舞女,任由她拿着酒杯坐他腿上扭来扭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还能有什么办法,你去公司混日子不就行了。”王祥看都没看我一眼,只顾着跟他怀里的妞搂搂抱抱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说得倒轻松。”我没好气地给他一脚,懒得再想那些烦心事,索性拎着酒瓶去晃悠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大学毕业快一年了,但一天的班都没上过,不为什么,就因为我是个游手好闲的富二代,一个铁废物,扶不上墙的烂泥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叫萧旭恒,我的人生可以用一句话高度概括:间歇性的踌躇满志,持续性的混吃等死。

        多亏我有一个争气的爹,厉害的妈,还有一个聪明的哥,我从小就知道他们牛逼,只要跟在我哥后面捡他掉下来的三瓜两枣就能花天酒地一辈子——我家不是什么名门世家,目前还容得下我一个混吃等死的废物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爸创业当大老板,我妈是大学教授,我哥985毕业出来继承家业,我高中玩了三年没考上大学被我爸送出国读水本。

        眼看着同个娘胎里出来的两兄弟一个变天才一个变地瓜,我爸坐不住了,说什么也要给我这个屎盆子镶上金边,美名其曰只要金镶得够多就能反客为主变成金盆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无言以对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我爸就赶我去我家的分公司上班。

        作为一个不学无术的窝囊废,在过往的二十二年人生里我没有长出脑子,容易把我爸的底裤都给赔掉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爸显然很清楚这点,所以我喝完酒回家的第二天,他就拿出好几个笔试面试都高分的倒霉蛋简历问我要选哪个,我没仔细看他们的各种履历,倒是一眼就看中里面那个叫戴远的——长得好看,我又正巧喜欢男人,他适合给我这种沉迷美色的俗人放在身边观赏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时候我还不知道我要面临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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